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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政策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州教发〔2019〕63号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等9部门

关于实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推进我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基发〔2017〕1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实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会研学旅行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素质教育和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教育强区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与传承,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学生从课堂走向校外,近距离触摸历史、感知自然、陶冶情操;有利于帮助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深度融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我区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把握目标,坚持研学旅行正确方向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自愿性的基本原则,以全面发展、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保障,以基地建设、课程开发为基本要求,让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

(一)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研学旅行课程科学规范。形成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学天下、行天下、成天下”为主线,以家乡、祖国、世界三个层面为路径,以地方、校本课程为载体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三)研学旅行基地成熟多元。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创建具有开州特色的“区情研学旅行实践课堂”“市情研学旅行联盟基地”“国内国际研学旅行考察项目”三位一体的研学旅行综合基地系统,体现研学旅行层次性、多样性、走研性特点,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研学旅行教育需求。

(四)研学旅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研学旅行协同配合机制、安全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评价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管理系统。

(五)研学旅行体系完善。形成区教委牵头协调、部门通力合作、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明确任务,提高研学旅行育人质量

把握发展规律,建立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做法,提高研学旅行育人质量。

(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旅、市场监管、金融、共青团等部门协作,学校主体实施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学校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与研学旅行机构和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等联系协商,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全方位、常态化、高效率的研学旅行协同配合机制。

(二)加强基地建设。充分挖掘优秀的历史传统文化,帅乡帅湖红色教育资源、自然资源和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创建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形成市、区两级多层次、多维度、多领域、多类别的研学旅行基地,为“研学旅行+”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研学旅行教育需求。对研学旅行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并适时给予基地授牌。

(三)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把课程体系建设作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区域研学旅行基地及教育资源实际,开发和形成包括生存体验、素质拓展、实践创新、合作探究、专题教育等类别的研学旅行特色课程体系。

(四)保障学生安全。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社会组织共同担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职责,积极完善安全防范举措,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区教委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含学生保险名单)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景区景点,以及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金融机构负责督促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等相关产品。

(五)加强督导评价。研究制定研学旅行工作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研学旅行基地推荐与退出机制,促进研学旅行质量不断提高。

四、落实要求,促进研学旅行健康发展

(一)落实工作职责。按照教育部等11部门要求,成立区教委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旅、市场监管、金融、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开州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管理和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有计划、有步骤、有安全、有保障地稳妥推进,促进研学旅行持续健康发展。

(二)纳入工作计划。学校要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建立小学以乡土区情为主、初中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以市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三)尊重学生自愿。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含应急预案)报区教委审核备案,完善《开州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备案审批表》(附件1)。参加活动应当尊重学生及家长自愿,可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详细的活动计划,要与家长签订《学生自愿参加研学旅行活动协议》。

(四)规范经费筹措。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区交通局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区文旅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区金融服务中心督促保险机构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中小学要加大研学旅行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要及时收集研学旅行活动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构建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基地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育人的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关心呵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金融服务中心

共青团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

20191225日